摘要
随着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农户的经济决策动机逐渐从风险(成本)最低转变为收益最大。但是,地租契约的不完全性等因素,可能使农户在选择地租契约时,需要在收益(租金)的可靠性和收益最大化之间进行权衡。文章理论分析表明,农户在选择地租契约时,其经济逻辑是损失规避而非预期效用理论。进而,文章利用中国家庭金融2015年调查数据,通过probit、IVprobit和似无相关回归模型检验了这一理论假说。研究结果显示,租金水平越高,农户越倾向于选择固定地租契约;消除内生性后的边际效应显示,租金提高每万元,农户选择固定租金契约的概率提高28.3%。机制分析发现,土地流转契约期限的增加会强化租金对农地转出户选择固定租金契约的影响。运用工具变量估计、交叉项和费舍尔组合检验三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仍然成立。进一步的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租金对固定地租契约的促进效应,在低收入农户中相对更高;在低收入农户中,契约期限不具有调节作用。研究结果为地租领域农户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与政策预期的不一致,提供了理论解释与经验证据。基于此,文章提出为使农户通过地租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农地流转契约治理机制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