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制度创新,双层股权结构既能够激励高管的人力资本专用性投资从而促进企业创新,也会降低对高管代理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从而抑制企业创新,这使得引入双层股权结构时需要考虑配套机制的协同作用。本文以在美国、英国资本市场上市的中国公司为样本,考察科技董事作为一种配套机制,能否协同双层股权结构促进企业创新。研究发现,科技董事能够发挥协同治理功能从而促进企业创新。机制分析表明,科技董事的协同治理功能主要是通过强化人力资本专用性投资对创新的促进作用和弱化代理问题所产生的抑制作用来实现。另外,在创始人控制或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中,科技董事的协同治理功能更突出;而且相对于内部科技董事,外部科技董事的作用更显著。本文结论表明,引入科技董事进行董事会配置,能够协同双层股权结构发挥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因此,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在对待双层股权制度时需要重视科技董事等配套机制的协同治理安排,从而推动双层股权治理制度不断完善,提升资本市场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