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面临多方面风险和挑战,其中激发中小股东投资热情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具有重要作用。仲裁法修改欲新增股东代表仲裁,保障股东权益的举措能够增强股东投资信心,此举可弥补对中小股东权利保障上的不足,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有益处。在积极支持该制度设立基础上对股东代表仲裁中关于仲裁的商事目的、给付目的,当事人地位安排,以及股东的权利和限制等问题加以细化理解。讨论股东代表仲裁制度设计主要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为比照,分析二者在以上几个方面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