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投融资交易的高度灵活性和复杂性导致其在税收管理领域仍然属于税务机关难以监管的环节。本文以此为研究背景,通过分析A私募基金与甲房地产公司利用跨境投融资交易转移利润侵蚀税基案例交易结构,结合跨境投融资交易现行税法框架,提出了利用跨境投融资交易转移利润侵蚀税基的涉税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