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区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研究

作者:璩爱玉; 董战峰*; 郄晗彤; 周全; 彭忱
来源:环境保护, 2021, 49(20): 38-41.
DOI:10.14026/j.cnki.0253-9705.2021.20.007

摘要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京津冀地区签署了多部水污染防治合作协议,成立了京津冀地区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逐步健全水污染应急联席、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京津冀地区尚未形成区域流域整体性的精细化协同管理机制,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成效多呈现暂时性、局部性特点,与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相比还有差距。亟须加强京津冀地区水环境联合监测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完善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责任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