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10月21日,《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放贷意见》)正式实施。根据《放贷意见》,放贷人在2年之内,以年化利率超36%向不特定多人放贷,若以借款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累计出借超过200万元;或获得80万元以上的利润(违法所得);或放贷指向的对象累计超过50人,则放贷人涉嫌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