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是诉讼模式的变化与革新,是对实践中"以侦查为中心"现象的反思,将对防止冤假错案,推进司法公正起到根本保障作用。培养适应现行诉讼体制改革要求,具有法治思维、证据思维的预备警官,是公安院校实现"如何培养人"的重要命题。因此有必要对《刑事证据学》的实践教学模块进行改革和创新,同时引入先进的教学方式,重新设计实践教学的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