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写作要有真情实感,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受、体验和思考。多角度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能抓住事物的特征,有自己的感受和认识,表达力求有创意。”[1]“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积极向上,表达真情实感。”[2]语文与生活同在,某种程度上它的外延与生活外延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