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道”融通是大学学术不端行为问责的方法论,是赋予该行为以合法性的根本依据。有依据、有效能是有效学术问责实践的两大特征。要开展有依据的大学学术不端行为问责,就必须基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原理、根治机理与问责学理来展开;要实施有效能的大学学术不端行为问责,就必须沿着“责任归咎——程序设计——机制建构”的线路来持续优化学术问责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