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中的立法趋势体现立法机关逐步加强了对非实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得原本不受处罚的非实行行为或者规定为共同犯罪中非主犯行为成为一个独立的罪名,成为衡量国民法律行为的最新尺度。当然拟制实行行为在有效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同时,主要面临着刑法提前介入、广泛介入带来的刑罚权扩张的风险以及特殊犯罪形态和共同犯罪的认定之争等问题。所以将非实行行为拟制为实行行为进行正犯化处理时就需要严密法网,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适应瞬息万变的现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