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财发[2012]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厅(局、委)、财政(财务)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农业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农业部、财政部决定选择部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的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先行先试作用,选择创新意识强、发展基础好的部分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通过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手段,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生产经营体系,着力破解经营规模小、投入分散、融资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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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