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推进社会治理,以社会治理的系统思维放大个案办理的实效,实现了检察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重点发生了重大变化。检察机关应当立足检察基本职能,深刻把握法律监督的发展趋势,找准参与社会治理的结合点,稳步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途径,构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治理的方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