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需要培养大量高质量的法学专业人才,以适应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但当下我国以数量型为特征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在教学模式和教学重点上并不能满足未来的需求。本文提出转变传统"师本位"的授课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实现从"文本模式"向"实践模式"的积极转变三策,力图通过这些方法创新加快我国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

  • 单位
    山东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