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文旅融合领域存在政策驱动性强、法律体系不健全、执法力有不逮以及新型法律纠纷涌现等一系列治理难题。通过法律政策学的双重视角辨析,从文旅融合的政策目标导向和实现目标的法治长效保障来看,政策法律化确有必要。相较于制定专门法,目前文旅融合最优的法治进路是对作为引领性法律的《旅游法》进行修订,统筹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充实制度规章,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专门的法律和政策,并按照法律政策学理论,对文旅融合政策规制的方法进行类型化研究,探寻制度化的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