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1913年年底颁行的国地税划分方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分权型财政体制。国地分税制推行中呈现一些显著特点:地方先行,倒逼中央;先设国税机构,分税制法律随后;先行开征国税新税目;田赋成为国地税争夺焦点。之所以具有这些特点,首先与分税制成为当时社会主流选择密不可分,江苏省适逢其会,得以首开先河;再者,中央严重财政危机,急需增加收入,先建国税机构与开征新税,是必然之选择;而中国近代新式经济不发达,无法成为稳定税源,田赋收入多而稳定,自然成为国地双方争夺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