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的改革取向。征地制度改革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统筹兼顾各方利益,配套相应制度安排,稳步稳妥地逐步推进。尤其是,应该将现行的征地制度一分为二:因公共利益用地的"土地征用"和因经营性用地的"土地征收",逐步放开经营性用地项目的股份制开发经营,让农民直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同时,还应规范农地变市地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的合理分享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