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全过程民主理念嵌入基层治理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不同于西方局部的、有限的自由民主,全过程民主的核心要素在于过程,呈现的是政治诉求与支持通过协商转换成权威性结果的过程。但与全过程民主的应然要求相比,我国乡村基层治理民主实践存在着村民的参与权未得到有效激活、主体间民主协商机制缺乏必要规范、村民自治的功能弱化普遍存在、监督机制贯彻落实不够有力的实然问题,亟需全过程民主嵌入其中发挥作用。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展开,全过程民主的实现逻辑要求基层治理主体坚持示范治理、依法治理、责任治理、参与治理、数字治理,深入推进党的领导、法治思维、主体权责统一、民众参与、技术赋能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协调推动乡村发展和治理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