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和通信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跨界交流继续发展,但是知识产品的自由流通是许多冲突的根源。由于每个国家的具体要求都不同,因此在知识产权领域,每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也不同。如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正在逐步推广知识产权法律,以解决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我国于2011年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它为因知识产权而引起的纠纷规定了执法规则。尽管在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非常重要,但有时在国外会引发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与国外知识产权有关的侵犯知识权利纠纷在其中尤为普遍。

  • 单位
    山东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