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范力的维系虽在根本上取决于国家的政治生活状态,但宪法学可以通过自身的学术建构活动对其起到辅助作用,相应的宪法学研究成果可以被称之为宪法规范力的学术建构。从民国宪法学文献中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概念、宪法概念和法治概念的建构作品中可以看出,民国宪法学的主要施力方向是通过个别的概念建构活动起到强化宪法规范力的作用。这个方向不仅是评价民国宪法学历史贡献的根本着眼点,也是当今宪法学可资借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