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府办〔2023〕1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