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 年版)》在课程目标 "过程与方法"部分第一条便明确指出:"通过多种途径感知历史,学会从当时的历史条件理解历史上的人和事,并经过分析、综合、概括、比较等思维过程,形成历史概念。"[1]由此可知历史概念的形成对历史学科教学与评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在历史教学中只告知学生历史概念的"名称",而对历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关注较少,则会导致学生在学习历史的过程中出现 "混淆概念"和"割裂概念"[2]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