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谋利型”诉讼维权是实践中较为普遍的现象,学术界对其生成和维系机理的研究较为有限。在以实证研究方式考察个体诉讼维权历程及过程的基础上,研究显示,个体诉讼维权呈现出从依法维权到以法谋利的演进轨迹,其谋利的行动逻辑主要受司法裁判的影响。正是由于司法裁判规则的建构性和反向塑造功能,为个体通过诉讼方式以谋取经济利益营造了机会空间,这使得个体的“谋利型”诉讼维权模式在实践中得以生成和维系。“谋利型”诉讼维权模式对司法具有较大的破坏作用,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还有损司法权威和公正。就“谋利型”诉讼维权的规制而言,司法控制与行政规制协同治理的方式是一种可行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