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SDPR-2023-0190002鲁农法字〔2023〕11号各市农业农村局,各处(室、组)、厅属各单位: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我厅对《山东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3年4月28日山东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蚕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农村部《蚕种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