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揆诸中外,因为立法导致教育事业发展停滞或倒退的案例,值得学前领域借鉴。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学前教育立法应避免提出过高的标准,认可小规模幼儿园、看护点和家庭托管的存在;关注最弱势儿童,允许民办普惠性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存在;将适合全国统一规定的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法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