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书馆使用作品设定合理使用制度是国际通例,但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正面临日益增多的争议。单纯从侵权责任构成角度分析,合理使用行为本质是一种侵权行为,只是法律拟制将该行为合法化,所以图书馆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适用条件较为严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第三十四届会议制定的《关于图书馆和档案馆限制与例外的非正式表格》具有较强借鉴意义,我国图书馆合理使用条款较为粗陋,应借鉴该非正式表格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