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监察局、反贪局、"两规"……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名词,即将结束历史使命,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被简称为"监委"的新机构。2017年11月4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试点地区监委履行的职责权限有3种——监督、调查、处置;为履行上述职责,监委可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