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教[2021]124号各本科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特制定《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