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跨境众筹是国内互联网产业规模化发展处于临界点之际的应然发展趋势,当下中国应当建设跨境众筹法律机制,意在预防该业务陷入互联网产业频发的实务先行,但立法滞后的问题。中国建设跨境众筹法律机制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验立法可以借鉴、众筹本体法律性质不明、征信制度与国际社会尚未接轨,以及跨境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建设不成熟。可以通过在国内先行开展涉外众筹、对外先行开展跨境捐赠众筹的方式逐渐开展跨境众筹业务,同时加快建设跨境众筹法律机制的步伐,实现法律对实践的"供给侧引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