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994年9月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郭政民身为公安厅厅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达1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赃款予以没收,上交国库。当时,郭政民成为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公安厅厅长。听到死刑宣判,郭政民木然失态,审判长一再问他是否上诉,他已经失去反应,后来勉强回应道:"我脑子一片空白,我要求会见律师。"最后郭政民表示不服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