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主体虚置,农垦国有农用地权责边界不清晰、权能体系不完善,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是导致宁夏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管理现实困境的主要原因。创新宁夏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管理履职模式,应立足于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通过丰富产权权能体系,明确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代理履行主体及职责,合理界定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权能边界,进一步完善农垦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权权责;区分“公管公营”“职工承包租赁”“非职工租赁经营”“承包租赁权流转”情形丰富所有权实现形式;通过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明确农用地出让方式和出让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国有农用地“公管公营”和“两田制”经营管理等路径,构建宁夏农垦国有用地所有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