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风险管理高级人才的知识结构中应该包含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监管及二者关系等三方面的内容。既有的课程安排无法满足要求。只开设《金融风险管理》课程,金融监管内容缺失;开设《金融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课程,较少涉及二者间关系。建议在组织《金融风险与监管》课程教学内容时:增加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内容,为金融风险与监管提供逻辑起点;以金融风险管理为重点,突出风险测度技术;以微观审慎监管为重点,突出风险管理监管和安全网技术;结合学生对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的认知需要,适当穿插一些感性、史性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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