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办字[2018]15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9月5日山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为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科学准确评价营商环境便利度,倒逼各市不断改善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