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乡村治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乡村隔阂”的问题。其先后表现为“乡政压倒村治”和“乡政疏离村治”,乡村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持续地存在“结构难题”和“抽象难题”两个问题。前者表现为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权力和组织错位,后者表现为国家立法主导的成文法与乡土社会的相互乖离。基于对乡村治理的权力结构、治理策略、治理规范等综合分析,复合型法治模式的构建,在乡村治理层面提供了一个具有包容性和实效性的制度框架,在依法治理和有效治理的导向下处理国家、社会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处理国家法与非正式规则之间的关系。基于“乡政”与“村治”的复合治理结构,基于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复合规范体系,基于复合型法治的乡村治理能够有效弥合“乡村隔阂”,重新激活“乡政”与“村治”两个内生动力,推进乡村治理的法治化和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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