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Graves病诊疗现状调查分析

作者:李田田; 邹小白; 范红旗; 孙敏; 顾愹; 王坚; 朱大龙; 马建华; 李伟; 崔世维; 成兴波; 杨涛; 郑旭琴*
来源: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 2019, 35(07): 576-580.
DOI:10.3760/cma.j.issn.1000-6699.2019.07.007

摘要

目的 了解江苏省Graves病诊疗现状。方法 参考2011年美国甲状腺学会和2013年欧洲甲状腺学会的Graves病问卷调查表设计问卷,对江苏省12市共35家三级医院的内分泌科医师进行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Graves病的诊断、治疗和随访。结果 共回收有效问卷476份。对于有甲亢症状的患者,内分泌科医生多会选择FT3、FT4、TSH、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甲状腺球蛋白抗体、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甲状腺超声等检查,所占比例分别为95.6%、95.0%、95.4%、95.8%、90.3%、90.5%及93.9%。在治疗方式选择上,有91.2%的医生首选抗甲状腺药物,92.6%的医生优先考虑使用甲巯咪唑;在药物治疗总时间上,41.2%的医生会选择24个月的治疗周期,选择18个月的占20%。当患者出现中度活动性眼病时,大多数中、高级职称的内分泌科医生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而初级职称医生多选择放射性碘联合糖皮质激素治疗。当Graves病患者确定妊娠时,88%的医生建议妊娠初期使用丙硫氧嘧啶,妊娠中期仍有58.4%的医生继续给予丙硫氧嘧啶治疗。结论 医师对Graves病诊疗基础认知较好,但是与欧美及指南上有部分差异。因此,内分泌科医生应注意这些差异,以达到Graves病的标准化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及降低复发率。

  • 单位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南京市第一医院;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南京市鼓楼医院;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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