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代寺院财产来源涵盖皇帝敕赐、信众捐施、宗教活动所得、商业活动所得等多种途径。其经营方式大体沿袭了魏晋以来的习惯做法,但以“二税户”从事生产则为辽代所独有;另一方面,文契、碑刻在确定寺产所有权方面具有特殊意义。限于辽代经济水平、寺院规模与数量,不宜对辽代寺院经济做过高估计。就历史比较来看,辽代寺院经济并未超越此前历代寺院经济的水平,将寺院经济膨胀作为导致辽朝灭亡的主因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