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农市函[2020]145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我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规范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通知》(农办市[2019]12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安徽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