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终于在《政府采购法》实施的10年之后出台了,解决了非招标采购方式有法无规的问题,是政府采购的一件大事。仔细研读该管理办法既有许多亮点,也有不少瑕疵。本文主要就该管理办法存在的不足,谈一点笔者的想法,以利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设。一、突破上位法不可取在上位法没有修改前,"规"不可突破"法",否则违法。《政府采购法》第30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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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武汉东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