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医药的保护是多方位、全方面的,而对其知识层面的保护是其进步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囿于其特性不能高度契合于我国中医药知识保护。对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以发挥其在保护中医药知识层面的最大效用,另一方面要善于发掘知识产权在中医药知识保护领域的上位权利及关联性权利的保护效用,借鉴他国传统医药知识保护的优良经验,方能为我国中医药知识的保护寻得更为广阔的法律制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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