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权话语是现代性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体现,主权话语的变迁反映了公共治理中治理主体与客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在现代理性"祛魅"的背景下,主权话语为世俗国家取代宗教教会享有治权的合法性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对主权的话语分析可以发现,主权话语的变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主权话语的形成,从绝对主权到人民主权,主权话语成为现代社会治理活动的重要合法性来源;第二个阶段为主权话语的衰弱,代议制民主作为主权话语在现实层面的妥协选择,并形成了一系列对于表达民主的回应。在主权和治权相分离的过程中,"悬置"的主权话语对于当代公共治理合法性问题的影响逐渐减弱。但在社会治理从单一治理主体到多元治理主体的转变过程中,对于多元行动者的主体身份界定需要进一步厘清社会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主权话语的回归对于理解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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