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教育缺位与失衡地区的家长亟需再教育的问题迫切召唤更加有效的政策保障,严峻的“问题之窗”开启意味着“政策之窗”还不能关闭。《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政策从规定层面提高到法定层面,有着从量变到质变的划时代的进步意义。在家庭教育缺位与失衡地区实施《促进法》,还需要在司法解释或地方配套法规方面予以细化和约定,更需要建立起有效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育人体系和保证政策落实的有效联动机制。着眼于“家庭家风建设”、“终身教育体系”的国家意志和民族复兴的宏愿,家庭教育政策还将从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狭义视角转向促进良好家风形成的广义视角,进而从家庭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和谐、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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