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津政发〔2023〕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工作联席会议提出的《天津市红色资源名录(第一批)》已经市人民政府核定。《天津市红色资源名录(第一批)》分为两大类:一是重要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类红色资源,共151处,包括旧址58处,遗址64处、纪念设施或者场所29处;二是重要档案、文献和实物类红色资源,共92件(套)。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