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定程度上,商品即文化之物;反言之,文化常常诉诸物得以实现特定意义。因此,文化消费在获取无形的文化意义时常常以有形的物为介质,而获取文化之物的过程在消费社会中所遵循的就是精神物化的逻辑。虽然并非所有的精神物化都应该被批判,但要警惕在文化消费中落入意义操控者的陷阱。对文化消费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商品消费中的意义生产以及文化消费中的意义生产,并将这这些问题的逻辑关系做一个梳理,有助于文化生产与消费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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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岭南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