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日,德国<投资人示范诉讼法>正式施行.该法是德国民事诉讼领域的创新之举,也是目前世界上第一部系统规定示范诉讼运作程序的法律.其有三大立法特色:特别法之创设,确认之诉之中间程序,第三人制度之效力设计.示范诉讼法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