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国际刑事法院的认识有两个角度,一个是从理想的角度,另一个是从现实的角度。近期,一些《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缔约国退出条约和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制裁,引发人们从现实角度对国际刑事法院进行一些反思。事实上,国际刑事法院是在世界联邦主义运动影响下产生的,是理想的产物,与现实世界存在着种种冲突。其中根本性冲突是,它存在的根基是按照国内一元法律体系而设计的,而现实的国际环境是二元法律体系。因此,有必要将其回归本位,理性认识其有限作用,任何过度夸大其作用的做法都会危及其未来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