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质发〔20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