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责任区可以分为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防范过度的积极责任、履行维持教育秩序和教育公正的消极责任,是保障基层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界定政府责任的边界需要从形而上、政治上、与学校自主发展匹配上三个层面设定原则。政府的责任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政府责任的变更需要有基本的条件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