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兴起的主方案临床研究模式有加快药物开发、缩短开发时间等优点,但实施起来也有一定难度。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为了给治疗或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药物的主方案申请人排忧解难,于2021年5月发布了"COVID-19:评价治疗或预防药物和生物制品的主方案"技术指导原则,对COVID-19药物主方案设计、实施和统计学提出了许多建议。详细介绍FDA的该指导原则,希望对我国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及其监管有益,也对结合国情制定类似的指导原则有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