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地各级政协产生的43个实践创新案例,借助类型学的分析方法,将这些成果分为协商平台创新、协商组织创新、协商制度创新三种类型。这些创新实践推动政协协商从“封闭”向“开放”转变,推动提案办理从“虚功”向“务实”转变,推动评价考核从“定性”向“定量”转变。新时代,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创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制度保障、推动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