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借人的平台选择决策理性不足是我国网络借贷风险形成的重要诱因。将出借人对网贷平台的信任分为制度型信任与认知型信任,由平台异质性因素引致的两类信任倾向的差异直接影响着出借人的决策理性。实证结果表明,不同网贷平台信息所对应的解释变量对出借人投资均具有正向作用,但认知型信任在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中的权重要大于制度型信任,规模、背景等认知型信任构成的歧视制约了出借人在网贷平台选择上的决策理性。提高出借人决策理性和规范网贷市场发展,需要完善和强化相关制度建设,促进投资者决策信任由认知型信任向制度型信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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