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在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指引下快速兴起。现阶段,由于家庭农场仍未被赋予法律主体的地位,导致规划不合理、资金来源单一以及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家庭农场作为商主体的法律地位符合法律规定和现实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以保证其发展,确立家庭农场的商主体法律地位已势在必行。